本報訊記者17日從南通市政府獲悉,根據新近出台的《南通市市區政府性債務管理暫行辦法》,今後政府性債務都必須用於公益性項目,其使用、償還等情況納入審計範圍,嚴格責任追究制度。同時,該市設立政府性債務償債準備金,實行專戶管理,專項用於防範政府性債務償還風險。(丁亞鵬)  (原標題:南通政府性債務用於公益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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