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裴曉蘭)生病的京巴在動物醫院打了四針後死亡,狗主人起訴要求動物醫院賠償損失1萬元。近日,通州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狗主人孫女士稱,去年10月的一天,她發現自己養的寵物狗發燒嘔吐,就帶著它到家附近的動物醫院治療。醫師看過後,沒有化驗就給狗打了四針。小狗在回家的路上就不舒服,當天夜裡死亡。
  孫女士說,雖然她養的是京巴狗崽,並不名貴,可在她心裡十分重要。她一個人生活,平時衣食起居都有小狗陪伴,已經有3年多的時間。小狗離開後,她經常以淚洗面,還專門買了一臺冰箱保存著小狗屍體。孫女士認為,小狗是在被打了四針後死亡的,動物醫院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故要求動物醫院賠償狗的價值、精神損失等共計1萬元。
  動物醫院認為,小狗的死與醫院無關。給小狗打針的醫師稱,小狗就醫時病情已經很嚴重,狗主人又急切表示不想化驗,穩妥起見自己只是給小狗打了止吐退燒養胃的藥,並嚴格控制了劑量,狗的死亡不可能是打針的原因。
  庭審中,動物醫院堅決不同意承擔責任,法官調解失敗,將擇期宣判。  (原標題:患病寵物狗打針後死亡 主人起訴動物醫院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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