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金可鏤 等待45天后,華南理工大學原副教授蔡智奇昨日收到校方回函,華工稱,其申訴理由不成立,維持原有開除處分禮服決定。這意味著,開除蔡智奇的校內“終審”程序已經走完。2012年12月29日,華工計生辦曾向校領導建議,不能讓蔡妻繼續在華工讀博,以免學校2013年的計生考核被“一票否決”。
  9頁設計裝潢申訴請校方撤開除
  2013年11月19日,華南理工大學給予蔡智奇開除處分決定,該處分已於8天前生效,理由是蔡“超計劃生育二孩票貼,情節嚴重”。
  2013年12月2日,蔡智奇依規定向華工監察處和新竹二手餐飲設備教職工申訴處理委員會分別遞交了長達9頁的申訴材料,提請校方撤銷開除處分。
  蔡認為,校方所適用的法律依據錯誤,且自己的情況符合2002年國家計生委《出國留學人員生育問題規定》———夫妻雙方在國外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留學人員,在國外生育或者懷孕後回中國內地生育第二個婚禮顧問推薦子女的,回中國內地後不予處理。
  2007年蔡智奇在美留學,妻子陪讀期間育有一女,入美國國籍。2009年9月蔡回國,入職華南理工大學,此時其妻懷孕6個月,他們用結婚時的生育指標辦好準生手續後產下幼女,併在蔡的原戶籍所在地杭州入戶。
  華工在回函中稱,校方“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適用法規正確,定性準確,處分恰當”,蔡的申訴理由不成立,維持原有開除決定。
  被計生部門定性為超生
  2012年12月29日,華工計生辦曾向學校領導作出《關於蔡智奇老師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情況說明函》,稱蔡智奇生育兩個孩子一事,已被天河區和五山街道計生部門定性為超生,若不予及時處理,“就會影響我校2013年的計生考核,被‘一票否決’了”,計生辦提出三條建議:把蔡的工作調動至省外;如果調動工作不好辦,只能當作自動離職處理,“越快處理對學校的影響會越小”;蔡妻於2012年9月被華工化工學院錄取為全日制在讀博士生,但現因超生,“也不能再留在我校攻讀博士了”。
  華南理工大學時任黨委副書記李林在說明函上批示:“同意計生辦意見,請化工學院及研究生院按國家規定執行。”
  2013年11月下旬,蔡智奇在微博上表示欲起訴學校。12月3日,蔡妻收到學院通知,“考慮到蔡老師家庭損失小一些,學校已決定不對你作開除博士研究生學籍的處理。”
  昨日,蔡智奇表示,他將向教育部和廣東省人社廳繼續申訴,其代理律師稱,下周將向廣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請勞動人事仲裁。
(原標題:華工“超生下崗”副教授申訴被駁回)
(編輯:SN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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